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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到底是不是凶手?

先说结论:罪犯仍旧是张,别无他人。

1.很多时候,简单的事情被复杂化了。

2.警察可以恶狠狠对待嫌疑人,提高破案速度,这是惯用伎俩,但绝对不会在拥有单独审讯的多人口供人证的背景下,捏造情节。从张告诉王,死了人,怕暴露,自己母亲肺病。看似无关紧要,其实是当初内心的想法和话语。

3.熟悉校园环境的成*人作案,不会扔在废旧厕所置若罔闻,肯定会天天想办法运出去,有更多点子把死人处理干净。而不会放在那让JC再次掘地三尺。

4.校内学生,青春期,不理智,不擅于处理,造成误杀后,别无他法,只能等着东窗事发,无奈。不过十米远的两位同学中胖胖看清楚了你,你然后鬼故事的片断信手拈来,换做是我,认知面在那,也会用鬼故事里面的,女鬼等说笑而过。到了胖胖在二楼又碰到你,未成年人容易说漏嘴,说和女朋友闹着玩,给你买糖吃。

5.讲到事情始末,应该是这样的情节。

6.高上到三楼,想去找王小龙,正好碰到了上三楼来上厕所的张,张过来搭讪,因为之前给她写过情书被她拒绝。供词中却说不认识高,试想哪个人会愿意主动和死者扯上关系。

7.搭讪后,想到高比较开朗随性,想要过分的亲昵,主要是亲亲,拉拉手之类。被高喊:你干什么。张笑着继续,还以为高故作矜持,高越发叫。200斤人高马大的他,掐住她就拖进新挂锁本身就是没锁着的半掩着的蹲便池里屋

8.张过分的用另一只手扣死者的下T,致使下T红肿,不过膜完好,这里就是真正的猥亵。然后高大喊:你干什么,救命,这和隔壁的胖胖两人听到的一致。至于宿舍上铺第三人没听见很正常。赖床没被同学注意,迷迷糊糊没听着太正常。

9.混乱情急中,张用了玻璃钝器伤了高,玻璃能够进入额头三处且细小,估计是手电筒。高昏迷了。张很害怕,就让高正常平躺着,自己退出来锁上了挂锁。

10.这里验证了,尸斑没有堆积在下半身,这位屁股,大腿,脚后跟着地,血液往低处流,没有枕头,就是上半身。或者腿脚翘着在蹲便池上。

11.此时王过来也要上厕所,张就说有女鬼,正好胖胖也在,蒙混过关。下了楼,张和王坦白,说高被他锁在里面还打了下,不要告发,就当不知道,不然张妈有肺病,会受不了。细节之处,说明案发确实经历。

12.总也不能就这样放着,时不时张过来门口听听动静。过了24-36小时,张进入,发现高意外死亡,自己误杀。没办法,只能想办法处理,去找了麻袋,该死还只有一只,几只塑料袋。面对这么大的躯体,束手无策。唯有坐等天命,早晚东窗事发。

13.办案的在发现尸体后迅速锁定了张,张也把细节描述的很详细, 9次翻供只能证明尸检结果的不专业,才让张说了又改。破案太快,侦查人员连体液,现场毛发,木棍指纹等未做留证。太不专业,只能说罪犯找对了,不过物证和结案太草率。给了罪犯后来洗白的可乘之机。

14.为何叫可乘之机,张在狱中多年,想着蹲这么久也就是对误杀意外杀害的弥补,15年中也自学了法律,总不能傻傻的做无期到底。所以有了办案的太草率一说。律师,大家也懂,有钱赚,有证据能赢,就大概率会上。这里甚至可以推到张妈和律师一同狼狈为干的过程。不过也不一定。因为张从没和自己母亲说过杀死人,试问哪个母亲会相信自己儿子杀人。所以律师一看有类似案件洗白了,可以收佣金,也可以提名气,直接就这么开始操作了。

15.高不会校外出事,同样当天正是厕所第一现场。中午,晚上,她都准时是个乖乖女,不会私奔或者逃课幽会。她只不过是性子开朗,在QQ等刚出现没多久,交了些网友笔友罢了,那个年纪,活络的,家中富裕见多识广的,高一新生很正常。她的同学记错了外套,因为审讯在六七天后,谁记着这么清楚,注意且死者其他衣服正确,谁人这么多天不换内衣裤,说明就是当天出事。

16.废旧厕所,本身张等人偷偷尿尿,碱性的环境。同样解释了,张在高死后在其腹部捅大口子放血,对着蹲便池就行,多撒两泡尿就能冲走。厕所是上不来水,不过下水正常。

17.最后说一句,法医和警察太草率,太顺利了,本身就是一件铁板钉钉的事情。就失职没有留下最重要的物证。任何事情不会空穴来风。别把简单事情复杂化。

18.那个年代严刑逼供少不了的,现在这个社会警察恐吓你,拿捏你,不也是到处都是,都是为了推进办案进度,以为都是港匪片里面坐着喝咖啡,一直保持沉默啊。

19.关键词注意:

A早上三人应该看见高。

B张买过那时候风靡的书。

C王知道张妈肺病。

D张多年狱内看法律。

E十米外两个人证不会凭空捏造口供。F尤其杨问胖要不要说,死了人才知严重才联想到才说

G青春期和捅肛门却不敢JS

H作案时间和在场人物

I手拿塑料袋却没有肢解条件

J张自始至终,包括现在,测谎机记录都是特别不好,不然发明测谎机干嘛!

误杀~青春期~无可奈何~狱内自学~草率卷宗~翻案成功~罪犯得到赔偿金~哎!今天是2022年11月28日,我也是头一次知道知乎上我随手一写还有人留言的,一口气全看完了这么评论。是的,我写的文章中陈述的观点,肯定是我觉得,我就要我觉得,我有自由发言的拳利。和大家交代下,这文是在我一直在关注,没药花园,张志超案后,义愤难平写下的。很痛心,1是公职人员的失职,2是凶手仍旧逍遥法外。没有正义的案件,永远让人怒火中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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