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07年印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就曾提出,到2010年,中央企业调整重组至80至100家。几任国资(委)主任虽然无不雄心勃勃,然而,央企重组终究不免雷声大雨点小,以至于在十八大后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国企改革的方案至今还没有对外公布。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不久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重组是一个长期目标,是在分类改革及结构调整的基础上进行的。他认为,尽管在五至七年内央企不排除有改组为三五十个企业集团的可能性,但目前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尚未出台,成规模的“央企合并潮”在近期不可能出现,因此不能对央企重组抱有过早、过高的期望。
是的,如果简单地将纯体制内的叠加式重组视之为国企改革的可行性方案,则国企重组尤其是央企重组不要说重组为80只100家的大型企业集团,就是在短时期内改组为三五十个了南北车那样的企业集团,又有何难之有?!然而,南北车整合的结果尽管大快人心,但大则大矣,却无法排除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遭遇到新的阻力的可能性。如果南北车的合并将迫使其拟议中的并购目标庞巴迪不得不重新思考其在行业的竞争地位,则咱们岂不也就理所当然地不能不重新考虑央企的兼并重组究竟是不是越大越好?无论是不是有可能由于涉嫌强化垄断而不得不将面对更大的国际市场竞争阻力,或者光是关顾了体制内的推进兼并重组,而影响到了对其他所有制资本参与混合的推进,则又更多地重新思考一下得失之间的拳衡比较,岂不成了既更为现实且尤其更为迫切的一回事了吗?
国企的整合重组究竟是整体上市还是主辅分离,分拆上市,而央企间的整合以及重组作为国企改革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在筹划之中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亦理应有更进一步的规划。在方案公布之前,市场固然难以获得较为清晰明确的结论,但类似的央企整合预期一时之间自然也就难以被证伪。一方面,一部分央企集团将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成为改革先锋,例如,以六家央企试点中的中国医药(600056,股吧)集团以及中国建材集团为代表,或将在国资管理体制、混合所有制等方面取得改革突破,另一方面,作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负面清单的制定则更有待于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除关系国家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可能作为限制领域或在这轮改革中不向市场开放之外,一些产业集中度不高、核心竞争力与国际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存在恶性竞争或者严重产能过剩的外向型行业央企出现重组整合的可能性或不无可能反较中石油、中石化等为更大以及更为迫切。由是观之,围绕央企整合的主题行情或仍将在市场得以延续以及发酵,但这与目前市场上枪打出头鸟的思维方式以及炒作习惯相比则不免有点大相径庭。
在央企合并的背后,代表国家意志的行正驱动力是必不可少的力量之一,然而,正如李总总理在听取南北车重组情况汇报时所明确要求的那样,对于国企重组来说,更重要的是“遵循市场规律以及企业自愿原则”。最近开展的中央正治局会议也指出,在新常态下,各级带领干部带领经济工作与责任要摆脱旧的路径依赖,掌握认识发展趋势以及准确分析经济形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发现以及使用经济人才、保护产拳以及知识产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新的本领。就此而言,仅仅满足于就国企谈国企,就整合谈整合,简单进行体制内的叠加式并购重组,显然是达不到或不容易达到真正意义上做大做强国企以及央企的总体要求的,至于做优岂不就更不值一提了吗?只有真正融入市场,真正按照市场化要求来一场国企央企的大重组、大整合、大兼并,才有可能真正依靠市场竞争、依靠核心技术以及核心产品、依靠良好的市场意识以及品牌力量,有效遏制决策不科学、盲目投资、盲目扩张等诸多见多不鲜习以为常的体制性弊端,从而有效避免光做大而既不做强也不做优或既做不强更做不优的现象。除此之外,夫复何求?!
在这个与全球化接轨的并购重组潮呼之欲出的历史时期,资本市场兼并、分立、剥离、重组等各类动作的频率不仅随时都有可能显而易见地有所升高,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在未来的一段时期由内而外地重组革新并做大做强做优的前景,也仿佛就在咱们的眼前。然而,这是不是说就意味着一切简单化的叠加式重组都有可能只有想不到而不是做不到呢?回答或并不像习惯于概念化思维的人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2015年4月,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在中央企业规划发展工作与责任会议上提出,要更加注重调整布局结构。央企要坚持立足于关系国家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以及关键领域,利用高新技术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产业整合以及内部资源整合力度,剥离重组长期亏损业务以及低效无效资产,稳妥化解产能过剩风险,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行业竞争力。在笔者看来,这或者也就是对中央正治局会议所说“中央坚持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没有变”的比较合乎逻辑的解读。也就是说,在国企重组乃至央企重组的问题上,中央所追求的与其说是又快又爽气的快牛或急牛短牛,毋宁说是既稳且健康的慢牛以及稳牛长牛。这在某种意义上跟人们对股市发展目标以及发展速度的理解应当说既有着很大程度上的不谋而合,但也不完全是一回事,更不可能简单地混同为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