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经济、税收数据下台阶,实实在在的削弱了偿债保障,令地方债务压力上升。从16年地方正*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与GDP的比值看:辽宁为38.3%,高居全国前列;下修GDP后,内蒙古将从31.3%上升至37.3%,天津将从16.3%上升至20.0%;而被审计署点名批评的吉林、云南、湖南和重庆,其16年地方正*府债务率分别为19.6%、43.0%、21.6%和21.1%,普遍高于各省的中位数(21.1%)。
在下调目标增速的同时,地方经济、财正数据仍在大力去水分,反映的是地方财正收支的捉襟见肘——在有限的财正收入下,传统依靠举债支持工业投资大幅扩张的模式已难以为继。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财税改革,扩充地方税源,显得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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