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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省正*府举办新闻发布会,省卫生计生(委)、民正厅、人社厅、扶贫办、中医药局等负责人解读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
据通报,本年起,全省数十万贫困人群将获大病筛查、确诊、专项救治,大病保险向其倾斜,比如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保障贫困大病患者报销比例达70%~80%以上。
举例说明:一名消化道出血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花了32万元,在医保、大病保险、民正救助等综合保障下,患者只需自付不到1万元。
目前粤东西北已有汕头、韶关、梅州、肇庆等4个地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其余各地基本都已完成方案初稿或征求意见稿。先行实施的肇庆,截至4月20日,共筛查“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2703人,救治患者293 例,自付平均比例仅19.71%,大大减轻了农村贫困患者的负担。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雪华通讯员粤卫信
案例:花32万元自付或不到1万元
《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将如何让贫困大病患者受惠,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副处长张艳纯列举实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