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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有一个陈某某的贫困患者,因上消化道出血入院治疗,总共医疗花费326608.06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64423.39元,通过大病专项救治可再报销35209.8元,民正部门救助11853.15元,另外,惠州本年出台新正策,对于一些以前不予报销的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再给予50%以上的救助。

“如果这个病例发生在本年的惠州,总共花费了326608.06元,个人只需要支付不超过1万元。”张艳纯说。

她还指出,全省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已通过信息系统与定点救治医院联通,大病基本报销、大病保险报销以及医疗救助的部分,通过信息系统跟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无须垫付,只需要出院时一站式结算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就可。

释疑1

“患有大病”贫困人口如何界定?

有扶贫建档或申请过救助核对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冠贤指出,方案实施的对象,是全省“广东扶贫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及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系统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监测健康状况为“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员,根据方案,从本年起对这些人员进行大病筛查、确诊、分类组.织专项救治。

据了解,这些数据是动态的,初步估计全省约有数十万人,较集中于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边缘。

有条件地市,可结合需求和医疗保障水平,扩大专项救治的贫困人口人群。

释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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