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主要说法是现场有两名枪手(美国法医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结论:至少有两个不同位置的射击点。):
奥斯瓦尔德在教科书仓库大楼六层射击。
另一名在篱笆拐角处射击。
使用的都是步枪。
六楼窗户视角极好,它拥有两个射击角度,一个是车队过来的休斯顿大街,一个是车队离去的埃尔姆大街。而这个黄金射点,却没有警卫事前控制。
篱笆离车队最近直线距离只有十米左右,扔只鞋都能砸中肯尼迪,但篱笆太稀,根本无法藏人。美国人方否认了这一“隐形枪手”的存在。
案发后,不到一小时,巡警彼特就追上了奥斯瓦尔德,但被他射杀,两小时后奥斯瓦尔德在影院中被抓。
47小时后,奥斯瓦尔德在转移到其它监狱时,在走进地下车库后被鲁比(夜总会老板)射杀,奥斯瓦尔德死前从没认过罪。不久,鲁比死于癌症。
好像一部好莱坞剧本,不断有人被杀,真凶却毫无头绪,而且想像力远比好莱坞编剧丰富。
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国人方做法异常,这些是无法掩盖的:
一,根据美国联邦法律,案子司法管辖拳在德州,首先应当让德州警方侦办,由当地司法审判。约翰逊却命令FBI接管,到底是新总统不信任德州警方还是胡佛要求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