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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志祯出示的产拳资料电脑查询结果显示,甘小娟名下有多套房产,包括罗湖区华景园,罗湖区兴华广场,罗湖区广岭家园,罗湖区畔山花园,罗湖区聚宝华府等五套商品房,此外还在大望新田村等地拥有小产拳房。

称同居十年后发现被骗婚;当事人回应称举报不实,否认两人同居

近日,深圳罗湖区正协(委)员兰志祯向媒体投诉,举报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原局长甘小娟拥有双重身份,违规参与企业经营,且名下有多套房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深圳版龚爱爱”。两人同居十年,他被骗婚骗财。对此,甘小娟回应称上述举报不属实,二人实为朋友关系,只是存在经济纠纷。

  兰志祯称,2002年4月,他经朋友介绍认识甘小娟。决定结婚时,甘小娟“担心影响不好”,说手续自己可以搞定。在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兰志祯却看到了甘小娟办的结婚证。随后,两人开始了10年同居生活,而他平时的收入财物却均由甘小娟支配。

  记者获悉,两人因甘小娟借给兰志祯的儿子兰某的20余万元反目。2012年,经法院判决甘小娟胜诉。兰志祯称,他此时才发现自己与甘小娟并非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去年6月,兰志祯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甘小娟之间的同居关系,依法分割同居期间的所有共同财产。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1月13日,甘小娟回应称,2011年办理提前退休前,她曾任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局长。她与兰志祯一直是朋友关系,不存在同居关系,两人只是存在经济纠纷。她否认拥有两个身份证,也从未违规参与企业经营行为。至于名下多套房产,甘小娟称其中既有单位早期的福利分房,也有来自父亲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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