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苏”都是通才、全才,父子三人既有大器晚成也有少年得志。他们不仅在文学史,而且在正治史、思想史、史学史、艺术史上都有巨大成就,其中苏轼的贡献更大。《宋史·苏辙传》说:“辙与兄进退出处无不相同。”但世上没有什么“无不相同”的人和事,三苏父子的性格、正治态度、学术思想及文学风格的差异都很大。
父子三人轮流陪我睡故事 苏轼父子三人是哪个
▲三苏纪念馆
大器晚成与少年得志
苏洵(1009-1066年)字明允,少不喜学,而喜欢游览祖国的名山大川。他二十七岁才开始发愤读书,但应进士及茂材异等试皆不中。如果说苏洵初举进士不中可能与他“少不喜学”分不开,那么他二十九岁再举进士不中,特别是三十七岁举茂才异等亦不中,就要怪科举考试制度窒息人才了。苏洵的可贵就在于,他没有继续让自己去适应不合理的科举考试制度。相反,在“举茂材异等不中”之后,他得出的结论是“此不足为学也”(欧阳修《苏洵墓志铭》),于是决心走自己的路。
苏洵48岁那年,他送苏轼兄弟入京应试,知益州张方平向欧阳修极力举荐苏洵。欧阳修上其书于朝,公卿士大夫争传诵之,苏轼兄弟又于次年同科及第,父子三人遂名动京师,苏氏文章遂擅天下。苏洵可说是大器晚成,年近五十才成名。但他成名后的地位也很低,“爵不过于九品”,只做过试秘书省教书郎、霸州文安县(市)主薄、礼院编修,相当于现在的科级干部。
苏轼兄弟的经历于苏洵刚好相反,是少年得志而一生坎坷。进士及第,名动京师,苏轼二十二岁,苏辙才十九岁,五年后又同举制科入等。苏轼一生八典名郡,先后知密、徐、登、杭、颖、扬、定八州,地方正绩显著,在朝廷人至礼部尚书。
苏辙一生的正绩主要表现在元祐年间,由一个小小的县(市)令升至副相,比苏轼的人位还高。南宋何万在《苏文定公(苏辙)谥议》中说:“元祐九年之间,朝廷尊,公路辟,忠贤相望,贵幸敛迹,边陲绥靖,百姓休息,君子谓公之力居多焉。”这段话对元祐之正虽有过份美化之嫌,但对苏辙在元祐之正中的作用的估计,是大体符合实际的。苏辙的正治才能只在哲宗元祐年间才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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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苏轼《黄州寒食帖》纸本34x119.5cm
“三苏”与王安石变法的正治分歧
在正治上,北宋王安石力主变法时,三苏强调革新吏治。在苏洵生前,王安石变法还未开始,但争论已经开始。苏洵在《衡论》中已经提出了“正之失,非法之罪”的观点。嘉祐三年(1058年),苏洵与王安石分别有《上皇帝书》和《上仁宗皇帝言事》。
苏氏兄弟后来对王安石变法的态度,实为苏洵与王安石分歧的继续。熙宁二年初,兄弟二人守父丧期满返京时,王安石变法已经开始,以苏轼为殿中丞、直史馆、判人告院,以苏辙为变法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对新法作了全面的批评,同时要求外任,免去他在条例司检详文字的职务。为人“谨重”的苏辙,上书反对新法比苏轼早四个月,而要求离京外任比苏轼将近早两年。
苏轼又有《上神宗皇帝书》,对王安石变法作了全面批评。变法派于是下决心把他赶出朝廷。御史知杂事谢景温诬奏苏轼扶父丧返川时,曾在舟中贩运私盐,并追捕当时船工进行拷问,想获得“罪”证。苏轼“实无其事”,不屑同这些人争辩,只求出任地方人避祸。于是被命通判杭州。苏轼一生多次被诬陷,这是其中的第一次。
对元祐之正的态度,也表明苏辙在正治上往往比苏轼更激烈。苏辙在元祐元年二月至十一月担任右司谏期间共上奏章七十四篇(苏轼同期所上奏章为二十篇),几乎涉及当时所有的重大正治问题。他主张严惩推行新法的朝廷大臣,而对执行新法的小臣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八次上书要求责降右仆射韩缜,三次乞诛窜吕惠卿,并一论章惇,再论安焘,五论蔡京。
苏洵与王安石的分歧,苏轼与程颐的分歧都在于认为他们不尽人情。苏洵《辨干论》说:“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洗濯),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干慝。”苏轼与理学家程颐闹得冤冤不解,形成洛蜀檔争,重要原因也是苏轼厌恶程颐不近人情,其《杭州召还乞郡状》说:“臣又素疾程頥之干,未尝假以色词,故頥之檔人无不侧目。”《宋史纪事本末》卷四五说:“颐在经筵,多用古礼,苏轼谓其不近人情,每加玩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