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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的赖某,是江西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还在义乌佛堂办了一家手袋加工厂,可谓人生、事业双丰收。
平时没事时,赖某喜欢用手机上网,尤其是喜欢微信,没事就在上面聊天、交友。
2014年11月27日,赖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了陈女士为友。虽然已年届五旬,但陈女士打扮时髦,看着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很多。赖某添加陈女士之后,便张口闭口称她“美女”,两人相聊甚欢。
到了次日下午2点左右,赖某就开始主动出击,约陈女士一起出去玩。陈女士欣然答应。随后,赖某就开车带着陈女士,到附近的宾馆开了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享受鱼水之欢后,陈女士起身穿衣贴身衣裤,她怎么也想不到,刚刚和自己发生关系的这么男子竟会对自己不利。
当时,赖某躺在床上佯装玩手机,趁着陈女士穿内衣裤时的不备之机,用手机偷拍了几张裸照。
这次之后,赖某便经常拿出陈女士裸照,回忆那消魂的“缠绵”时刻,对她更是日思夜想、魂牵梦萦,三番五次约陈某,但都被对方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