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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匹狼,我的爱情没有什么理论。 那天我在森林中饿的前胸贴後背,差点儿就要死翘翘的时候,一只狗啃剩下的骨头救了我,从此我记住了那只狗的味道,并且爱上了它,你们也许会问我为什么 没记著骨头的味道而爱上骨头,事实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所以你们可以说我是因为感激才爱上那只狗的,不过管他呢,反正我爱就爱了。一匹狼爱上一条狗也许不需要理由,可是需要勇气,在我们狼的家族,是 很忌讳提到狗的名字的。原因很简单,狗的祖先在很久很久以前帮助人类打败了我们的祖先,并且将我们驱逐到荒芜人烟的原始森林,更有甚者,人类。还以此编了个被狗看上去挺美的头衔:狼舅。也就是说我们狼的祖先曾经娶了狗家的女儿从而有了这一品种的诞生。这话其实很无赖,是人类拍狗马屁,哦,不,狗屁的时候说的奉承之话,目的当然很明显,那时候人类可不是自然界最强大的动物家族,所以他们卑鄙的需要一个同盟,於是就拉上落傻傻的狗类了。在这点上,我是很同情狗的,不过,谁叫他们被人玩了还不觉醒,还一直以人类朋友的名义自炫?可怜它们还不知道,在人类世界中一直都是以一种极为轻蔑的态度去形容它们,凡是不好的差不多都跟狗沾边,强贼卖命的叫狗腿子。瞧不起同类的眼叫狗眼。欺骗百姓血汗,以假充真的叫挂羊头卖狗肉,关於这点可以讨论一下,尽管羊也是人类的臣虏,但它们至少还比狗高尚一个档次,否则也不会挂著它们的头去卖狗肉了,从这点上就可以看出来,其实在人类眼中,狗是多么的低级 。不过,狗Y的不值得同情,活该 ,这就是出卖 同类的结局!话到这里 ,就有点偏离主题了,我这么义愤填膺 地抨击狗类,不过为了表现我对狼家族的忠诚,其实对狗的痛恨在我爱上那只叫小呆子的狗之後,就大大地削减了很多,不过这话可不能给我当狼女王的妈听见,否则她会用她的抚弄过无数公狼的利爪撕我的。
  我爱上小呆子之前,并没有见过她,不过因为记得她留在骨头上的香气,所以当饥饿从体内离开的时候我就开始寻找我的梦中情人了,小呆子的味道很刺激 我的感人嗅觉,所以我的茫茫寻妻计划也就不至于太艰辛了。我又忘了说明,我饥饿并不是说我是无用的找不到猎物的狼族成员,而是因为我天生的善良,我实在不忍心看那头被撕的只剩下头颅的山羊连最後一点的躯体都弥散在空气中,所以我就挨饿了。找到小呆子不是很费力,她是那个看山林的老人的助手,在这里我抬高了我爱人的身份,其实她就是那老人的奴才狗。小呆子很善良,有著我们狼家族的某些优良基因,她看到我的时候并不像她其它的同类看到我时候的媚俗。她只是眨了眨她那对水汪汪的大眼盯著我看了一会,当她确定了我眼中流露的爱意是那么的明显的,我的小呆子脸红了。关於这点我是很自豪的,狗和狼毕竟还是渊源-颇深,否则也不至于有著雷同的审美感,当时我很有自信的可以确定,小呆子被我优美英俊的身资给征服了。这让我有了更进一步的行动。本来我是打算向她吹个口哨的,可那样也许会引来看山林的那个老头,我的泡妞计划也许会被顺延,所以我只好对她昂了昂头,顺便把我垂在後股间的尾巴给甩了几下。这是我泡妞高招中每每得手的绝招,所以我完全可以相信小呆子也会拜在我的黄褐色的皮毛裤下。小呆子後来也告诉我,我那天的抬头摆尾实在是酷毙了,简直让她崇拜得一塌糊涂兼窒息。嘿嘿,就这样。我这个狼王子不费吹灰之力就泡到了漂亮的狗美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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