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一妻制更多的是在保护普通男性。
在明清时期,江南富庶之地女多男少,而普通州县(市)的城镇中,除去大户人家的男主人拥有多个妾室外,其余谈不上一对一,普通城镇人家的孩子较为轻松可以娶到乡下女子。但城市也有贫民,颇有几个娶不上媳妇的。而较为贫困之县(市)及乡下很多地区,鳏夫太半。自古以来,穷地方的男子娶不上媳妇就是常态。
徽商程德容发家以后,考虑到“族多鳏,弗克构(媾)”,本族中的男子很多都是老光棍,根本没媳妇,于是“移橐中装为婚费,且使授室”。清代甘肃这地方穷,婚嫁费用尤其高昂(越穷结娶妻费用越高是另外一个议题,这里不讨论),“军贫者,多无妻”,巡抚李昆核实各卫得有数千个大龄光棍,于是资助他们,帮军士们娶媳妇。
相比较而言,城镇化较高的地域,如明清苏州附近,中产及以上者占据一半以上,娶妻就轻松得多。又有富商、人吏、文士,通常都会娶两到五个,大户可以娶十几个。相对普通的县(市)乡下,娶媳妇只分费劲和不费劲。费劲是因为穷,打光棍的概率很高,娶不起就是娶不起。不费劲是因为,倘使相对不穷,那么就可以轻松娶到好几个。
下图为清朝华北某普通农村的监生(志芳)及其子孙的妻妾情况,从匹配的女子姓氏来看,这家门户娶的女子正是本村本乡周遭村民:
稍有常识的人都应知道,该人有几个妾,则意味着有几个人在打光棍。更何况,古时溺婴习气很重,如嘉庆时期的保育堂,专门用于收养弃婴,其中九成以上是女婴,其余生而不养致死者更多。这就造成了女性与男性存世比例的严重不对等,猜测为女8男10,甚至是女7男10。这种情况下,万里挑一的男人有十多个老婆,十分之一的男人有一妻多妾,十分之五六的普通男人是一夫一妻,其余人,就只好打光棍了。
娶不上媳妇怎么办呢?
不怎么办。
族谱里给添上个“绝”。
“经历这267年后,只有13.61%的人留下了自己的后代”——陈熙《延续香火的理想与普遍绝嗣的现实——基于家谱的人口数据》
至于打光棍的,绝嗣的那么多,为啥人口还在猛增?你说那么多,证明来证明去,说古代打光棍的多,为啥俺爹和俺爷爷就有媳妇(我亲眼所见)?
这样的问题,还是不要问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