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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高兴,我笑,在合议庭这么多年,我知道就有这么一天的。

解说:

在多起错案中,浙江张高平叔侄案,特别具有典型意义。在当时,公安部门并没有获得物证,而且犯罪时间对不上、地点指不清、连受害人指甲里的DNA都属于第三人的情况下,仅凭两份存在漏洞的口供,就将张氏叔侄定罪。

本年4月,浙江省正法(委)曾宣布,对此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全面调查,其中就包括了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可是,大半年时间过去了,该案的追责调查,却始终没有更新消息。

电话采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永生:

第一个就是对错案追究责任的这个机关级别太低,而且实践当中大多数都是由以前这个办错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所在地的公检法机关来办理,另外还一个就是心理方面的原因,这个公安司法人员最初都是处于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这样一种心理动机,而不是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所以对于这个办错案子这个公检法机关有一些人是抱有同情心理的。

解说:

陈永生教授在一篇名为《我国刑事误判问题透8视》的论文中,分析了20起在2005年左右重审的案子,其中后续的追责情况都不容乐观,很多也没有信息公开。

陈永生:

第一个就是很多案子没有追责。第二个就是有些案子虽然追责了,不过最终判刑很轻,很多都判了缓刑,即便是判刑的,期限也很短。

解说:

去年8月,中央正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规定法人、检察人、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不过现实中,对冤错案全面追责,却仍然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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