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奇闻

  2016年7月25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夫妻协议:“经夫妻(任华)(王燕)协议,我们履行了一个假离婚手续,也办了一个假离婚,等债务过后我们再复婚,一切家产属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不得反悔,若有一方反悔,所有的家产就不属于反悔人的了,在这期间,双方要遵守夫妻及家庭的观点,不能以离婚的幌子做出违背夫妻之间的道德(的事)。”

  复婚遭拒

  男方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2016年8月29日,任华和王燕再次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经双方协商自愿离婚,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子女抚养:由女方王燕抚养,男方随心意适当支付儿子抚养费用。二、财产分割:婚姻期间购买的经适房归女方王燕所有。三、债拳债务:婚姻期间购买经适房的按揭款由女方负责偿还,其他所有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无共同债拳;离婚后任何一方发生的债拳债务与对方无关。四、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影响和干扰对方的日常生活及工作……”两人亦于当日在广元市利州区民正局办理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时,女方承诺一年后复婚。”任华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但双方办理离婚一年后,任华要求王燕复婚,却遭到了拒绝。

  失去了财产,也失去了妻子,任华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起诉书中,任华称2016年7月25日双方协议,先办一个假离婚手续,等债务(3.5万元)过了时效再复婚。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个《夫妻协议》约定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仍在一起生活,到了约定的复婚日期后,王燕拒绝复婚,并将经适房据为己有。王燕以承诺复婚的方式,骗取了自己签订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约定,违反了自己的真实意思,且财产分配显失公平。 任华要求,按照夫妻协议的约定,判令财产归自己所有。

您可能还喜欢的
最新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