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在被追赶的过程中,偷狗贼撞树,一人受伤一人死亡,那么,检查机关为什么对追赶偷狗贼的王庆不予批捕呢?为什么这不算过失致人死亡?
【律师解答】
所谓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发生,偷狗贼的死亡,和王庆的追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以王庆以这个罪名立案追诉是不恰当的。偷狗贼在逃跑的时候,在预见危险的时候,如果没有停止逃跑,那么他如果发生意外,就应该自己为自己的死亡承担责任。
问题二
在扬州,偷狗贼用毒针毒狗,被狗主人发现后,偷狗贼一边逃跑,还一边用毒针威胁狗主人,结果,狗主人追赶中,面包车撞向偷狗贼的摩托车,将偷狗贼撞死。最终,狗主人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为什么这起事件中,狗主人最终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律师解答】
狗主人的行为和偷狗贼的死亡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因为他的疏忽,导致了两车相撞,所以狗主人最终被判过失致人死亡。
无论是否触犯了法律,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适当的维护非常重要,但同时也要掌握一定的尺度,千万别让自己维护拳益的行为变成违法犯罪,学会用法律的保护自己很重要,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同样重要。
如果您不慎碰到这些令人烦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