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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拓印文物要审批
近几年,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2014年,一男子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附近萧憺墓碑亭石刻进行非法拓印,因其采用非专业手段粗暴、不计后果地盗拓石刻,警方对其处以7日行正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后相关部门清洗石刻墨迹污损,前后花费了3.5万元,但碑文阴刻字体已受到墨汁侵蚀。
2013年,还有网友质疑西安碑林博物馆现场拓碑售卖拓片毁坏文物。当时,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副教授周双林曾称,在石质碑刻上进行拓印,多少都会对碑刻造成损坏,作为商业经营行为的现场拓印并不太合适,应该减少或者停止。
广州市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馆员戴建国还称,石质文物最害怕的状态就是时而干燥,时而潮湿,这样的干湿交替对石质文物来说是第一杀手,它会导致石质文物内部可溶盐重结晶,盐分重结晶会产生体积的变化,从而在石质文物内部产生应力,致使石质文物开裂粉化等。
那么,什么才是拓印文物的正确姿势?2011年,国家文物局发布《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其中就有详细说明。
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复制、拓印文物,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其中提到:“为科学研究、陈列展览需要拓印文物的,元代及元代以前的,应当翻刻副版拓印;元代以后的,可以使用文物原件拓印。在文物原件上拓印的,禁止使用尖硬器具捶打。批量制作文物复制品、拓片,不得使用文物原件。”
而第八条中规定,复制、拓印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审批私自拓印文物、对元代及以前文物使用原件拓印、对文物造成损害等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