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丈夫A向朋友C借了100万,
为了不还这笔钱,
A把财产都转移到妻子B的名下,
然后离婚,净身出户,
还跟C说“钱没有,要命一条”。
为了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拳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务主张拳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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