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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接管期限暂定一年。接管期满,如果公司经营基本稳定、相关资产处置基本完成、主要战略股东完成注资,接管工作组向保监会报送评估报告,经批准后可以结束接管。

第十二条如接管工作未达预期效果,安邦集团没有完成股拳重组,尚未恢复正常经营,报保监会批准后,酌情延长一年,但整体接管期限最长为两年。

两年期满如经营仍未改善,或者有事实可以认定无法达成接管目的,经接管工作组评估并提交报告,报保监会批准后可结束接管,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接管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名单

组长:何肖锋

副组长:徐敬惠、罗胜、符飞

成员:凌震伟、王少群、黄维京、宋士心、韩健、

赵冰、赵鹏、席友、凌亮、栗利玲、

祝春光、王轶英、董钢、杨振、罗艳华、

张中波、杨娉、周洋、吴波、霍洪强、

于天美、夏国琼、彭晟隽、韩玲玲、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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