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接管期限暂定一年。接管期满,如果公司经营基本稳定、相关资产处置基本完成、主要战略股东完成注资,接管工作组向保监会报送评估报告,经批准后可以结束接管。
第十二条如接管工作未达预期效果,安邦集团没有完成股拳重组,尚未恢复正常经营,报保监会批准后,酌情延长一年,但整体接管期限最长为两年。
两年期满如经营仍未改善,或者有事实可以认定无法达成接管目的,经接管工作组评估并提交报告,报保监会批准后可结束接管,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接管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名单
组长:何肖锋
副组长:徐敬惠、罗胜、符飞
成员:凌震伟、王少群、黄维京、宋士心、韩健、
赵冰、赵鹏、席友、凌亮、栗利玲、
祝春光、王轶英、董钢、杨振、罗艳华、
张中波、杨娉、周洋、吴波、霍洪强、
于天美、夏国琼、彭晟隽、韩玲玲、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