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对人员的冲击:
改革后,全面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发展为类似于欧美国家的“第三部门”,或称“非正*府组.织”,公益组.织。原在编员工改称为正式员工,原不在编员工称为合同工或劳务派遣工、临时工。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的檔校及执法等部门转为参公管理或行正公务员可能性较大,但这只是极少数部分单位。绝大部分单位的在编人员将取消编制,仍然存在单位被注销解散员工或裁员的风险,稳定性类似于银行,国家电网、烟草公司的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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