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在北方的一所大学里读书,认识了一个名叫“娟子”的女孩。娟子跟我是同一个班里的,她就坐在第二组的第六排座位上。娟子十九岁(这里讲的是她读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刚19岁,并不是说她大学读完了才19岁,请大家要搞明白,别弄错了),比我小一岁,她是北方这座城市本地的人,而我则是南方人。
我们班上共有十八、九个女生,娟子在这些女生中,不仅人长得最漂亮,而且学习成绩也是最顶呱呱的,即此,她便被大家推选为班上的“学习(委)员”;而我则是班上的“班长”,当着“老大”,坐着班里的头把“交椅”,比娟子的“人”要大一点,算是娟子的“上司”。
因为“班长”和“学习(委)员”都是班上的主要“带领”,所以,我们便常在一起商谈班里的事,谈怎样开展班里的工作,谈怎样把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由于两人接触的时间一长,很自然地,就产生了那种微妙的“情感”。
星期天,学校不上课,我们两人就相约着来到城西的青年公园里,看花、看喷泉、看假山、看绿林、看池中的金鱼、看树上的小鸟;待看累了,然后就坐在长条的石椅上开始交谈,天上地下,中国海外,几乎是无所不谈。
谈着谈着,不知怎么的,我就情不自禁地伸出手,一下子将身边的娟子搂进了我的怀抱里。娟子先是假惺惺地挣扎,我把她越抱越紧、越抱越紧,随后,她就不再挣扎了,而是任由我在她的脸上“乱啃”,可她却只是咯咯咯地嘻笑。嗨!青春的初恋,其滋味好甜蜜好甜蜜呀!
我们两人都知道自己在相爱,当然这“爱”是悄悄地爱、秘密地爱,而没有让任何其他别的人知道。本来在大学里,学校是允许学生们谈恋爱的,而且是允许公开谈恋爱的,但我们却觉得那样不好,却觉得那样欠妥。
为什么呢?其道理嘛,很明白,那就是:大学虽不像初中、高中了,但毕竟也还是读书呀,我们充当的角色还是学生呀,而不是什么社会青年呀;是学生嘛,那就得一门心思地搞好学习才行,而不能叫“恩恩爱爱”去占据自己生活的领域;再则,更何况,我们还是班上的干部呢,是干部嘛,那就要带“好头”,而绝不能带“坏头”呀!当然,我并不是讲“谈恋爱”是坏事,只是我觉得针对我们学生们来说还是应该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而绝不能让恋爱代替学习,把它们搞得本末倒置轻重错位。
因此,基于这一点,我和娟子谈朋友也只是像过去的“地下檔”一样暗地里进行,而没有公开。平常在教室里,我们都是一本正经得很,彼此之间向来都不随便乱讲一句话,也不开什么玩笑,在别人的眼里,我跟娟子好像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只是纯粹的同学关系;但,我们两人的内心里,却恨不得每天每时每刻都相依相偎在一起,然而,那只是一种想法,现实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