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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会花很多时间在公园里,陪着我的孩子们,看着他们玩耍。不过在过去,公园对我而言完全是另外一种含义:我白天和别的酒鬼一起瞎逛,晚上睡在公园的长凳上。那时,我在公园里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喝完一整瓶廉价的加强葡萄酒。我把头发剪得很短,穿得脏兮兮的,这样让我看上去像一个男人,就可以和身边的流浪汉打成一片了。那些妈妈们在经过我的时候会催促他们的孩子加快脚步。但我不怪他们,我总觉得自己是那么的一文不值,哪天要是把自己喝死了也无所谓。我从来就没想过我能活到30岁。

我是在萨福克郡乡村的一个大房子里长大的,我的父母在那经营着一家专为学习障碍者提供的收容所。我和3个姐姐上的是私立学校,我父亲以前是一位教堂牧师。我们过着典型中产阶级的幸福生活。那时我非常开心乐观。我9岁那年被送去念寄宿学校。我很想家,每天都哭着入睡,并且相信只要我哭得够凶,妈妈就会来学校然后带我回家。我不停地央求离开学校最终引起了父母的紧张。

母亲很同情我,但父亲却因为我乱发脾气而变得很不高兴,在这个问题上他们频频发生争执。1989年,我快满11岁时,父亲突然召集了家里的全部成员,宣布“我和你们的妈妈离婚了”。这道晴天霹雳不仅劈中了我和姐姐们,连妈妈事前也毫不知情。我当时心都碎了,觉得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是我读书这件事让父母分歧巨大。

离婚后,父母享有我们的共同监护拳,不过父亲坚持我们应该和他住在一起。我非常想念妈妈,经常溜出去见她,不想回父亲的家。这彻底激怒了父亲,他坚持要我跟他道歉,我拒绝了。在接下来的15年里,我们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我幻想着父母能重归于好,但他们却分别再婚了。于是我拔了灭火器,到处打架,扰乱课堂秩序。后来我转学到离母亲比较近的学校,但我的行为并没有改善。12岁,我开始嗅那些喷雾来逃避父亲带给我的伤痛。13岁,我打劫了家里的酒窖,把烈酒偷偷带到自己的房间。14岁,我就已经开始站在卖酒的商店外,央求成年的路人进去帮我买些啤酒。我会不停地求人直到有人愿意帮我为止。我还经常溜出去和其他孩子一起喝得酩酊大醉,并且在酒精刺激下大骂那些有拳有势的人。因为酗酒我经常被警察警告,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小房间去醒酒,并且给我妈妈打电话。

可想而知,我妈妈接到电话时有多么崩溃,她把我保释出来,恳求我不要再喝酒。虽然她一再和我强调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她都会一直爱我,我还是能看出来她其实很不安。为了不让我晚上偷偷溜出去,她就睡在我房间外面的地板上,我就跳窗出去。继父很友善也很尽力想帮我,但我听不进他们的任何劝告。

我开始迷上大麻,沉沦于它带来的幻觉和快感。我用从母亲和继父钱包里偷来的钱去买大麻。如果家里有客人,我也会从他们的钱包里偷钱。当然事情都败露了,我抵死不承认。16岁时我辍学了,每天醒来就喝一罐啤酒,然后是2瓶加强葡萄酒,3公升苹果酒,最后是半瓶伏特加。毫无疑问,到了17岁,我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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