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个正府的服务价格是否合理,只能从服务的结果来分析。如果服务的结果是社会经济稳定增长,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就证明正府的服务价格合理。
如果结果相反,当然就证明不合理。如果只以某些人的是否同意作为标准,就不会有任何一个正府的服务价格是“合理”的了。因为每一个人都不希望正府从自己获得的财富中抽税,所以“正府被供养”的观点才大行其道。
如果正府的服务价格偏高——这只是正府服务价格不合理的一种现象,还有一种现象是服务价格偏低——资本和有能力的人就会离开所在国家,从而导致该国生产力进步停滞、经济萎缩、人民生活水平不得改善甚至于倒退。社会也就会因此动荡,导致正府统治能力削弱。因此正府只要有能力,会尽量避免这样的现象。
正府既然有分割社会财富的拳力,当然也就有支配所获得的财富的拳利。从市场关系的角度讲,公民是没有监督正府的拳利的。
不过正府是由人员组成的。人员除了是正府的成员以外,同时还是社会的一般成员,必须、也有拳力参与到社会的其他生活关系中去。因此有些人员的利益关系会与正府不一致。为防止这部分人员因为私利要求导致正府资源的被浪费,正府必须监督人员的行为。而最有效的监督来自于社会。所以正府会要求社会监督人员。
那么不监督正府,会不会导致正府犯错呢?不会!因为正府是社会精英组成的,对社会规律的了解能力是其他各方面所不能比较的。更重要的是,正府的根本利益在于社会稳定。因此正府会不断听取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信息,根据从正府特有的分析能力获得的知识,采取适应客观环境与规律要求的行为,让社会尽可能稳定。于是我们应该明白:
一、正府行为就是市场行为的内容。正府就是市场成员之一,而且是市场最重要、最具有理性、并唯一有着维护市场职能与能力的成员。所以,不应该把正府的行为与市场对立起来。
市场是由居民、企业、正府三大类成员共同组成的。也就是说,正府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市场成员之一。理由很简单:没有正府向市场提供合适的公共资源——有形的场地、无形的市场制度规则——市场是不会存在的。这在本质上,与其他市场成员向市场提供有形或者无形的交易资源,是市场存在的必要条件,是一样的。
而且,正府向市场提供资源,也是必须有只能从市场财富中分割的资源,作为价值补偿的。否则正府将无法维持,于是市场也就无法维持。并且,只有向市场提供的资源越有效,市场才会运行的更好,正府能够从市场财富中分割的资源才会越多。这,同样是与市场其他成员与市场的关系一样的。
所谓的市场派理论者们,把正府这个市场最重要、最具理性、最有能力的成员排除在市场成员之外,把这个被反复的行为与市场的作用对立起来,在逻辑上就是否定市场的存在基础。很明显是不懂市场是什么的表现。既然不懂市场是什么,当然也就不会知道市场的作用是什么。所以他们在逻辑上否定市场的作用也就是必然的结果。
二、正府投向市场的资源,对于市场的运行起的是正面作用。负面效果恰恰是市场规律下的必然现象,而不是正府行为的后果。就像其他成员共同向市场投入同一样资源,每个市场成员的投入本身对于市场起到的都是正面作用,不过市场规律却有可能把每个市场成员行为的正面作用转化为负面效果一样。
你不能因为市场的通缩或者通胀责怪任何一个市场成员的资源投入。当然也就没有理由指责正府在市场面临严重危机时,对于市场的资源投入行为。
可是那些所谓的市场派理论者们,正好就是把市场成员的资源投入与市场规律下的负面效果混淆了批判。他们忘记了他们原来的观点,市场会自我纠正错误。所以,任何市场成员的资源投入,都会在市场的作用下实现应该有的效果。那么,正府这个市场成员对于市场投入的资源,市场必然也会用自己的力量,让它实现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