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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内部客户给企业带来的是“间接受益”,但他们对顾客的购买行为有着不小的影响力。如果用数据来说话,那么内部员工的意义是,他们到底是让80%客户能多买一点,还是让80%客户少买一点。

为此,永辉超市引入了“合伙制”,并对合伙制进行了革新,并通过“新式合伙人制度”给一线员工们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旺盛的斗志。

最开始,合伙人制度只在某些生鲜品类的销售岗位进行试行。因为销售岗位的业绩比较容易量化。在随后的2014年,永辉超市在全公司进行推广,合伙人制度的阳光普照到了基本上所有的基层岗位。

“这也是一个试错的过程,我们希望能够在未来找到一个科学的机制,像华为和万科那样,与每一位员工共享利益。”柴敏钢表示,“永辉合伙人制度,最多的时候有七八个版本,到目前也是根据区域的不同,存在两三种方案”。

增量利润的再分配

要理解永辉合伙人制度的精髓,就必须把握其核心:总部与经营单位(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和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如果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的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按照比例在总部和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所谓经营单位,也就是总部与其进行利益分配的另一方。由于永辉有数万名员工,总部不可能与每一位员工去开会敲定合伙人制度的一些细节和考核标准。因此,一般是以门店或者柜组为经营单位,它们代表基层员工参与合伙人计划,并与总部讨论至关重要的业绩标准与考核。

“一般情况下,合伙人是以门店为单位与总部来商谈。永辉总部代表、门店店长、经理以及课长,我们一起开会探讨一个预期的毛利额作为业绩标准。将来门店经营过程中,超过这一业绩标准的增量部分利润就会拿出来按照合伙人的相关制度进行分红:或者三七、或四六、或二八。店长拿到这笔分红之后就会根据其门店岗位的贡献度进行二次分配,最终使得分红机制照顾到每一位基层员工。”柴敏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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