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这里不是要宣扬中国传统意识形态。
因为,与其他价值观一样,集体主义价值观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尤其是把相互团结互助异化成为了对社会拳威的绝对服从、对个人利益要求的蔑视,以及因此而演化出来的其它种种不良意识形态。同样,对于马克思的理论,我也只赞同他的哲学部分。
存在主义哲学思想的错误就在于,没有像马克思的理论系统一样,引入生产力决定论。而只是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人与人的关系的分析。
于是,既然每个人对于世界的认识都是对的,那么每个人的价值观也是对的,于是他们对世界的要求就都是对的。
可是,不同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要求,并且往往是互相冲突的。要实现自己的要求,就只能以别人的牺牲为代价。于是伦理学上的“性恶论”在这里找到了哲学基础。
作为现代存在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的萨特认为,“他人就是地狱”。
在萨特看来,他人乃是一个存在的客体,这种客体不同于物,他不但存在着,而且还对我构成了威胁,因为他是自由的物体。在他的“目光下”,他可能把我变成物。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要从他人的目光或他人的地狱中解脱出来,只能有两种途径:或者心甘情愿地做别人的物,或者使他人做自己的物,去操纵他人。“性恶论”就是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中产生的。
可是从生产力决定社会进步,而生产力进步必须以人们之间的相互帮助来看,人除了是自己个体以外,也必然的是世界的一部分。
即使是社会精英,也是在社会用某种秩序维持了他的生存环境的前提下,才能对人民居高临下地俯视。
如果换一种社会秩序,现在的精英可能就会在“以众暴寡”的环境中成为被俯视的对象,那时候俯视人民的,就是另一种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