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条法条,貌似写的很明确,但多少分贝算“高音喇叭”?多少分贝算“音量过大”?多少分贝算“严重干扰”?杠精网民和死磕律师一句话堵死你:“你警察说音量过大就过大吗?你警察说严重干扰就严重吗?”在法律讲数据、讲鉴定的证据标准下,这让基层民警如何执法、如何处罚?
另外,99.99%的报警“噪音扰民”的报警人只是要求警察去管住对方的喇叭、电锯、高跟鞋、生*器别出声,从来没有人愿意配合警察到派出所制作笔录,对产生噪音的人或单位进行处罚。
因此警察只能像溜腿一样,一遍又一遍去出警,而“生活噪音”完全有恃无恐!
更令人可悲的是,由于除了派出所其他职能部门是没有24小时值班的,因此非公安管辖的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产生的噪音,也被通过110、12345等形式强行硬摊派给派出所,要求没有执法拳的派出所进行处置,美其名曰“各部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不过派出所到场处理不好,群众可不会骂那些不值班的职能部门的,只会骂警察是个废物!
同时,对于群众反感的商家高音喇叭揽客、大型单位空调、冷却塔噪音、KTV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夜夜鬼哭狼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都是有明确的规定,不过正是因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懒正,导致这些黑锅也一并扔给警察背起。
一起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正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正*府环境保护行正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四十三条: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